香港《信报财经月刊》1991年4月期曾报道:美国纽约市一些鞋店店主纷纷向当局提出申请,请求批准使用枪支自卫以保护人身、财产的安全。文章评论说,近年来,因倾慕耐克鞋,许多十几岁的青少年,不惜铤而走险去盗窃甚至杀人,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万般无奈中,店主只好寻求如此“自我保护”……消费者会这样“青睐”一双运动鞋?真是天方夜谭般的神话!然而,耐克公司的确拥有这样的“消费神话”——全球各地的众多消费者们都因穿戴耐克而感到无比荣耀。

耐克公司还有一个“成长神话”:在六十年代耐克公司创建之初,它还是一家规模甚小,随时都有可能倒闭的企业。公司的两个创始人布沃曼和耐特都要身兼数职,公司没有自己的办公楼和完整的经营机构。然而,这样一家简陋、举步维艰的新创公司,在二、三十年中令人惊奇地成长壮大起来:1985年耐克公司的全球利润为1300万美元,1994年公司的全球营业额达48亿美元之多;其市场占有率独占鳌头,是位居第三的阿迪达斯公司的两倍多,为24%。耐克公司的成长步伐并未减慢,95年与94年相比,全球销售额上升38%,税前利润增长55%,耐克公司股价上涨更是令人啧啧称奇,由两年前的每股43美元,猛涨到95年的每股103美元。耐克公司的飞速成长令精明自负的华尔街投资商和分析家们迷惑不解,甚至难堪,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在80年代以前一直不看好耐克公司,声称:“耐克没有多少发展的基础和前景。”而他们现在只好对自己的失误解嘲道:“上帝喜欢创造神话,所以他选择了我们意想不到的耐克。”

耐克神话是因为“上帝所赐”吗?耐克公司的总裁耐特回答说:“是的,是‘消费者上帝’。我们拥有与‘上帝’对话的神奇工具——耐克广告……”